护理学院

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0-16


公  示


根据眉山药科职业学院《关于开展2022-2023 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护理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班级评议小组公示、综合测评支撑材料认定、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审核。现将护理学院2021级、2022级综合测评成绩前30%名单公示如下:


见附件

需反映情况的,请于3日内以真实姓名向护理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反映。

综合测评工作组办公室:护理大楼5105办公室

联系人:张颢严

 

附件1:护理学院2021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前30%公示名单

附件2:护理学院2022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前30%公示名单


 

护理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

20231015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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╗ñ└φ╤º╘║2022-2023╤º─Ω╟░30%╫█▓Γ╣½╩╛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