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药科职业学院《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统计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5-03-12



各学院、2025届毕业生:


为确保学院就业工作顺利推进,切实维护2025届毕业生就业权益,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准确、真实,现将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要求通告如下:

一、“四不准”

1、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。

2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。

3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。

4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二、“三不得”

1、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。

2、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。

3、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
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有违规情况,请立即向我校相关部门反映,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:

纪检监督电话:18602867903

学生工作部电话:028-37213923

就业指导中心电话:028-37219202

就业指导中心邮箱:1963263762@qq.com 




眉山药科职业学院

2025年3月12日